201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简单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简单食品实行注册和备案双轨制,即一部分产品和原来一样要进行注册,取得批准证书(国食健注G/J***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使用简单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简单食品和首次进口的简单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
2018年2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单食品延续注册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批准再注册的简单食品,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简单食品再注册凭证。申请人取得简单食品在注册凭证后,凭原批准证书和再注册凭证,到国家食品药
食品科技网 知识资料中心:总局关于简单食品延续注册(再注册)受理有关问题的通告(2016年第163号) 通知公告 质量管理相关。
按照《简单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各地正在开展简单食品再注册工作。针对目前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简单食品再注册工作,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