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2007年8月16日由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或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
很高兴同各位新老朋友相聚在美丽的“太阳城”——塔什干,共同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感谢东道国乌兹别克斯坦为本次会议所作
上海合作组织机构 国家元首会议 国家元首会议是本组织高机构。该会议确定本组织活动的优先领域和基本方向,决定其内部结构和运作、与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相互协作的原则
下列“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中,不与我国接壤的是()A.哈萨克斯坦B.乌兹别克斯坦C.吉尔吉斯斯坦D.塔吉克斯坦-高二地理-魔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