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是明末清初文学家李渔创作的一篇散文。这是一篇介绍芙蕖的说明文。作者从可目、可鼻、可口、可用四个方面,写出芙蕖的“可人”之处。后从“
清·李渔 芙蕖之可人 ② ,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群葩当令时 ③ ,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 ④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 ⑤ 出水之
《芙蕖》是明末清初戏剧理论家李渔的小品文,收在《李笠翁一家言·闲情偶寄》的“种植部”。原由三个部分组成。
芙蕖 李渔(古文鉴赏辞典P1795)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