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到1979年,我国没有制定《刑法》,但在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却对投机倒把罪做了规定,成为当时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惩治破坏计划经济体制的
投机倒把罪,顾名思义即是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手段谋取暴利的犯罪。“投机倒把”一词产生于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
资料图 “‘投机倒把罪’的演变是有规律的,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中央的经济政策先放开,然后实践先行,后法律制度演变,“完全是顺
包括了颁布20年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这意味着继1997年刑法废除“投机倒把罪”之后,“投机倒把”在法律上的后
上个世纪80年代,有一种罪叫投机倒把罪简介:所谓投机倒把罪就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对紧俏投诉的东西进行低买高卖,或者高买更高买,严
1986年“温州抬会事件”的主角之一郑乐芬,在1991年成为中国后一个因投机倒把罪被判死刑的人。“抬会”是浙江南部对民间融资活动的一种称呼。上世纪8
必须得换啊,可是这一切行为都被称作投机倒把。作为学生,虽没有书可读却经常被镇上或公社派去抓投机倒把,抓的就是杨巡这些人,让一群无知的中学生去抓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