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规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9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废止了 《车辆购置税法》已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废止。 因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
《购置税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
(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