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今天杭小微请市民政局为大家做一个详细解读,一起来看看。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15个
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民政局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410元,调整后的社
本地宝便民指南提供西安市低生活保障标准有关的信息,城乡低保标准:西安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40元/人.月。西安市农村低保标准为400元/人.月。
深圳市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一、1997年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区内居民家庭月人均205元,宝安、龙岗区居民家庭月人均170元,农民家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