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年 12 月 29 日公布、日期:2005 年 4 月 1 日实施〕修改 3、本法规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